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6–07

第三部 • 學系簡介及課程 102 科目簡介 各項課程的簡介刊於第 103 至第 207 頁。 科目編號及符號簡介 每一科目編號均由三個英文字母、三個數字及一個英文字母或數字組成。首 三個字母代表學科(例如 CHI, ENG, BIO 分別代表中文、英文及生物學科)。 第一個數字指示修讀階段。本科課程科目編序由1至4,研究院科目編序則由5 至9。數字編號以0為首者,表示該科乃「學生為本教學」科目。 科目修讀階段屬較低者,通常應予先修。但大部分科目均可供各修業年 學生靈活修讀,視乎彼等能否符合所設之先修及同修規定而定。學生應按各 該主、副修課程之修讀辦法所載之規定修讀有關科目。詳細的學分要求及修 讀辦法,請參閱《香港中文大學本科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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