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6–07

101 全日制本科課程 第二年入學學生須至少修畢六十六學分,始准畢業。科目及學分開列 如下: (甲)通識教育(持副學士學位入學學生七學分或持高級文憑入學學生九 學分) (乙)體育(一學分) (丙)持副學士學位入學學生之主修課程可達六十四規定必修學分;持高 級文憑入學學生可達五十九學分 (丁)語文規定(持高級文憑入學學生必修三學分) (戊)其餘學分由學生自由選擇以副修科及/或選修科補足 如主修課程設有畢業論文/專題研究規定,該課程主修生須繳交論文/專 題研究,取得及格成績,始可畢業。 由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起,所有本科生必須於第一修業年修讀普通話、 粵語及英語精修課程。該課程並不計算學分,但考試成績將會記錄在學生的 學業成績單上。 由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起,所有新入學學生須達致一定程度的資訊 科技能力。學生預期於首修業年內通過資訊科技能力測試。 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入學之學生經兩個有關主修學系核准得報修兩項主 修課程。學生如符合第二項主修課程規定,可於最低修業年限內之最後修業 學期申報及經評核,以獲第二主修學歷。 學生自願修讀副修課程者,須正式填報所修讀之學科,且以於第二修業 年填報為宜。副修課程通常為十五至三十學分不等。 醫學院課程 醫學院提供非學分制之內外全科醫學士專業課程。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及以 前,醫科課程分為兩年臨㠄前期及三年臨㠄期課程。自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 起,學院由一年級開始,採用以人體系統為主的綜合性醫學課程。新課程之 必修科佔百分之七十,選修科佔百分之三十。課程讓學生提早學習接觸病 人,並著重訓練溝通和終生學習的技巧,以及培養醫德。學生修畢第三年課 程,可申請入讀醫學科學增插學年學士學位課程。 醫科學生須經個別科目之持續評核、年終考試,及參加第一、第二及第 三期(分第一及第二部分)之專業考試,及格後方可畢業。學生畢業後,須在 認可之醫院實習一年,才可註冊成為醫生。 那打素護理學院提供四年制之護理學學士課程。此課程為未具備任何護 理學知識之學生而設,旨在使畢業生能符合香港護士管理局所訂要求,註冊 為普通科護士。 藥劑學院開設藥劑學士學位課程,課程結構採用學分制。藥劑學院畢業 生必須完成一年期之實習,方可獲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准予註冊為藥劑師, 在香港執業。 醫學院學生除修讀醫學院規定之專業科目外,必須完成大學規定之通識 教育課程、體育科目、資訊科技及語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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