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letter No. 108

從模糊邏輯說到 獲讚賞的感受 梁怡、梁廣錫對 「卓越」的理解 地理系梁怡敎授和計算機科 學與工程學系梁廣錫敎授對他們 的一項合作硏究獲評爲「卓越」表 示高興,並認爲硏究對敎學有極 大幫助。 香港硏究資助局於一九九三 年起評核由該局資助的硏究,依 水準評級,最優秀者爲「卓越」 ——迄今共有卅二項硏究獲評此 級,其中十五項由中大敎硏人員 主持。兩位梁敎授的跨科硏究屬 最新一批獲讚譽者。 評審程序和標準 梁廣錫敎授說:「我們也不大淸楚評審程序和標 準。」大致上,硏究計劃由申請撥款起,便會由該局相關 學科小組一名委員負責。若計劃獲資助,該名委員須跟 進,監察硏究的進度和向硏究人員提意見,並與局外評審 委員就硏究成果各自提交報告予香港研究資助局,由該局 開會決定計劃的評級。 至於評審的依據,除學科小組委員和局外評審委員的 評語外,「硏究計劃孳生的論文有多少篇獲學術期刊刊載 (或承諾會刊載),以及該等期刊在行內的級數都佔相當 份量。」梁怡敎授說。此外,依計劃書開展硏究是必要條 件,未能符合原訂計劃要求者均會失分,除非另有充分理 由。梁廣錫敎授補充說,硏究計劃訓練了多少名學生也是 評審標準之一 ,但比重則不淸楚了。 雙梁的合作硏究爲「開發具智能的空間決策支援系 統」,於一九九一年取得六十六萬元撥款,去年底與本校 另兩項硏究獲「卓越」評級。 卓越貢獻 梁怡敎授表示,他們的項目屬基礎硏究,而非應用硏 究,極之切合資助局的宗旨;硏究成果亦已觸發新的硏究 計劃。他說:「計劃完成時,我判斷它屬於『好』的研究 項目。雖不知其他專家的看法,但自己感到很滿意。」梁 廣錫敎授也有同感。 梁怡敎授認爲,他們的硏究貢獻主要分三方面。第 一,在理論方面,他們利用新的推演方法處理和分析空間 數據,運用了模糊邏輯和人工智能的電腦技術,捕捉地理 信息系統及遙感圖像的中介性並能在電腦屛幕顯示出來, 這是創新的硏究。在此之前的地理信息系統未能顯示過渡 帶的眞正面貌,把資料扭曲了,譬如某處土地原可供耕種 甲或乙或甲乙兩種農作物,但該等系統只能一刀切顯示甲 或者乙,會導致決策者作出錯誤判斷。第二,他們開發了 完善的決策支援系統,可供其他硏究人員用以開展其他硏 究課題。該系統是創新的決策支援系統開發工具。第三, 在應用方面,該系統曾用諸基於遙感數據的地表分類及預 測,評估和分析河流氾濫的眞實個案。 跨科合作 梁怡敎授的專長是以數學和數量方法作空間分析及規 劃,近年亦發展及應用人工智能方法於空間分析,並曾硏 究珠江三角洲河網的污染問題。梁廣錫敎授專注發展專家 系統和開發工具,硏究興趣廣泛。 一位是地理學者,一位是電腦專家,他們的跨科合作 面對甚麼困難呢?「沒有。」他們不約而同地答道。他們因 模糊邏輯而相識,有著共同硏究興趣,合作已差不多十年, 彼此能互補不足。「跨科硏究的先決條件是學科之間的內容 有些許重疊,以利硏究人員之間的溝通;至於人緣,則是抽 象但實質影響重大的合作條件。」梁廣錫敎授說。 他接續表示,地理信息系統是電腦的最佳用戶,它可 測試電腦系統的多媒體功能、處理數據庫的能力,以及人 工智能的程度。他在硏究過程中感到得心應手,因爲他利 用電腦技術處理的是現實世界的環境如地理選址及路徑尋 找等問題,不用憑空想像。 教研相長 他們異口同聲表示,敎學和硏究是互相滋長 的,也要取得平衡。梁怡敎授認爲,偏重敎學則 無新知灌輸給學生,反過來,只著重硏究則不能 有效地傳揚知識。稱職的大學敎師必講求敎硏相 長。梁廣錫敎授說,他們的硏究便訓練了好些研 究生以至本科生。訪問過程中,便有學生來找他 們指導硏究。 成功因素 總結硏究計劃的成功因素,梁怡敎授認爲主 要是選題好及能順利完成課題。他們在一九九零 年草擬計劃書,提出在當時是極之創新的硏究意 念,有異於一般地理信息系統的硏究方向;翌年 取得撥款不旋踵,已把地理信訊息系統發展成爲 決策支援系統的一部份。 「硏究結果可算『超額完成』,但這並不是我 們刻意追求的,而是硏究過程中自然而來的花紅。我們是 依足計劃書的目標按步完成,期間發掘了一些新的問題並 找到了解決方法。」梁怡敎授重申實踐計劃書內的承諾的 重要。「除非在過程中發現有更好的硏究方法,否則,一 定要按本子辦事。」 「選題。一定是選題。」梁廣錫敎授快人快語。他認 爲選題反映硏究人員對學科新發展的了解,並且是獲得資 助以至計劃成功的要素。他語重心長地說:「最新最熱門 的課題最好,雖然競爭大,但總不會白做。多人埋首的課 題必有其重要的地方,將來的發展潛力會較大。硏究計劃 也不可以超支,你只可以多撥一些時間去完成計劃。」 笑談研究路 梁怡敎授透露,他們曾試圖把該系統作商業推廣,但 由於研究項目一個接一個,而且忙於敎學及行政工作,便 不了了之。「我們畢竟是搞學術硏究的人,都把時間花在 新的硏究之上。」那麼,獲得「卓越」評級,對日後申請 硏究撥款有沒有幫助呢?「不淸楚,但總算有一良好的紀 錄。」 蔡世彬 新 《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條 例 》 已 經 通 過 影響遍及大學每一部門 「新的《職業安全健康條例》草案已呈交立法局審 議,預計短期內會三讀通過,正式成爲法例,屆時中大所 有部門均要承擔更大的工作安全責任。」勞工處首席工廠 總監兼條例草擬人之一麥鴻驥先生告訴一百六十多名中大 同人。 鑑於該條例草案訂明所有僱員(運輸業、家務助理及 自僱人士除外)的工作安全須受到保障,而部門主管和行 政人員對下屬的工作安全及健康亦有 明確的法律責任,且新例牽涉辦公室 和實驗室工作人士健康的成份又極 重,故大學實驗室安全事務處上月廿 四日特邀麥先生在何善衡工程學大樓 演講廳主持講座,解釋新例內容及大 學受到的影響,並解答疑問。 麥先生指出,現行的安全法例只 保障了四十萬名工業工人的工作安 全,既未能照顧他們的健康問題,也 忽略了二百七十萬名非工業僱員。新 例把全港僱員納入保護傘下,即中大 亦受規管。 新例的精神是要提高工作場地的安全與僱員的健康水 平,有五項特點:(一)羅列基本責任。(二)法例針對 人,而非工作場地。(三)法例界定了僱主及僱員各須承 擔的安全責任。(四)由於立法需時,目前仍執行原有法 例,而新例實施後,若新舊兩者有衝突,新例將凌駕舊 例。(五)新例雖對違例者施以懲罰性刑罰,但主要精神 在推廣職業安全與健康的重要。 麥先生解釋說,根據新例,責任持有人包括僱主、僱 員及佔用人(如僱員工作地點並非由他們的僱主佔用,該 地點的佔用人須負責工作上之安全。舉例說,百貨公司東 主也要照顧在其店鋪內租用人的僱員如電器廠家的推銷 員)。新例適用於所有地點及人士,惟輪船、飛機、不在 裝修期之住宅、交通工具,及正在駕駛的司機除外。 新例主要內容爲:(一)僱主必須訂立安全制度,提 供安全的機械裝置,並作出適當維修;他們又必須提供有 關安全及健康的資料和訓練,給予員工適當的指導和監 督;僱主更要確保工作地點及進出路徑安全,並提供足夠 設施以確保工作環境安全。(二)佔用人有責任確保工作 地點和裝置符合安全標準。(三)僱員必須使用僱主提供 的安全設備,並奉行僱主制訂的安全制度。(四)僱主須 向勞工處呈報工作地點發生的危險事故及傷亡意外報告, 而醫生則須呈報職業病個案。(五)勞工處處長若認爲某 工作場地可能引致工人受傷,可以發出敦促改善通知書及 暫時停工通知書,如僱主及佔用人不遵從,即屬違法。 新例的附屬法例更仔細闡述工作場地的安全及健康設 施(如通風系統、照明裝置、防火措施、衛生間、急救 箱、飮用水等),人力搬運健康問題,工作時佩戴的保護 裝備,危險物品的處理、儲存及標籤,顯示屛等設備的安 全使用及對視覺的影響,以及使用其他機械器材的安全和 健康問題。 此外,勞工處還會在附屬法例下制訂一系列的工作守 則,供責任持有人作指引。中大實驗室安全事務處已向勞 工處索取多份有關辦公室環境的職業健康小冊子,稍後將 會分發予各部門。同人如對新例有疑問,也可向實驗室安 全事務處查詢。 陳偉珠 中大通訊 3 第一零八期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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