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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婚姻

蔡玉萍探討性取向與家庭責任的妥協

(Illustration by ISO Staff)

中國內地同性戀者藉「形式婚姻」討好父母,使人想起李安1993年執導的電影《喜宴》。《喜宴》的故事發生於美國洛杉磯,講述男主角掩飾同性戀者身分,一邊與女子假結婚,一邊與美國男朋友保持關係。女主角因醉酒與男主角雲雨一番,還懷了男胎。最後,那對同性戀人和女子決定一起撫養孩子,算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大團圓結局不是假結婚的內地男女同性戀者所常見,至少今天情況依然如此。社會學系蔡玉萍教授與其指導的博士研究生羅鳴女士,合作研究形式婚姻,發現社會急速變化,家庭的功能也隨之演變,對性自由影響甚大。

她們的調查研究工作始於華北某城市,那裏同性戀酒吧林立,還有一些服務同性戀者的非政府組織。蔡教授和羅女士藉非政府組織的介紹認識受訪者。他們都是受父母壓力而立約假結婚。

羅鳴說:「我們得到非政府組織的幫助認識受訪者;如果那些組織不施予援手,要得到受訪者的信任,是十分困難的。」她們從2010年開始,在四年間訪問了十四名男同性戀者和十六名女同性戀者,也參與他們的社交活動;該項研究近期刊載於《英國社會學期刊》。

近年,形式婚姻這現象備受矚目。根據2008年和2009年進行的網上調查,「約有一半同性戀受訪者曾締結形式婚姻,或正找尋形式婚姻夥伴」。2014年,在谷歌搜尋器輸入形式婚姻一詞,即顯示二十九萬四千項搜尋結果。2017年2月,形婚的搜尋結果已達八十二萬項。

蔡教授說:「中國婚姻法規定婚姻必須雙方自願,父母無權支配子女的婚事。男性之間的性行為曾被視為精神病,但2001年中國衞生部已廢除該項條文。」

有些人認為中國形式婚姻源於政府放寬了對同性戀行為的法律限制;也有人認為形式婚姻是中國家庭與年輕一代個人主義的衝突。這兩個說法皆言之有理,卻不能解釋為何形式婚姻只盛行於中國內地,而其他華人社會則鮮有聽聞。

蔡教授認為在大部分亞洲國家,同性戀者欲掩飾身分,大多與異性結婚,而配偶往往婚後才發覺妻子或丈夫為同性戀者。

「不少香港和新加坡人寧願獨身;父母強迫子女結婚和生子的情況,在香港不算嚴重。」

蔡玉萍教授(左)與羅鳴女士 <em>(Photos by ISO Staff)</em>

在中國內地,單身或從未結婚容易招惹鄰居和親戚非議,父母惱怒自所難免。人們以為經濟發展將帶來個人主義的冒升,但中國內地的情形卻是相反:國家經濟日隆而家庭的影響力依然巨大。蔡教授和羅女士相信,資本主義興起之後,以往計劃經濟提供的社會安全網一去不返,個人收入和生活也較不穩定,家庭因此成為了個人和社會之間的緩衝。一孩政策之下,不少父母與獨生子女的關係緊密,子女寧願假結婚,也不想父母難過。

互聯網興起,使不同性傾向的人得以建立網上群組,增加彼此認識和交流的機會。年輕中產人士教育程度高,居住在遠離老家的城市,有條件參與形式婚姻。身處農村的貧窮同性戀者,則只能與異性結婚。

形式婚姻看似瞞騙父母的把戲,但有時也得到父母的默許。兩位學者說有些父母知道子女為同性戀者,視形式婚姻為減低群眾壓力的手法。

形式婚姻能否為同性戀戀人爭取更多自由,我們拭目以待。二十年前,男性同性性交仍屬流氓罪,今天形式婚姻方興未艾,中國內地的性自主和個人自由,可以說是進步可觀。縱使如此,形式婚姻卻鞏固了異性婚姻的觀念。有些男同性戀者參與形式婚姻,是為了遵從「延續香燈」這個與性別平等相悖的傳統。女同性戀者遇到男方這種要求,必定斷然拒絕,甚或離婚收場,形式婚姻之脆弱,由此可見。形式婚姻缺乏法律保障,父母發現遭子女假結婚瞞昧後可能更加痛心等等,都是常見的批評。《喜宴》劇情描述的大團圓結局,與現實相去甚遠。

形式婚姻的研究描勒出中國社會和政治的嬗遞,闡述人們臨於情慾與家庭責任的歧路前如何自處。人們於歷史轉折中所下的決定,常在我們意料之外,今天如此,明天亦然。

本文出自《中大通訊》第493期(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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