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的開始》 1975–78

敦委員會在校外主持的調查硏究,都 這方面,工作小組顯然承認其建議涉及「大學 而「實施小組之建議 大學規程容有需加修改之處,惟同人認爲 現階段討論修章,殊非其時。」這項空前改革的第二階段,顯應由 一個勝任愉快的校外團體來主持,而該團體必須能全權考慮有關修 章的深遠廣泛的問題。 富爾敦委員會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大學宣佈,大學監督已委任「香港中 文大學調查委員會」,主席爲富爾敦勳爵,於是這項有歷史意義 第二個而且決定性的階段即吿開始。富爾敦勳爵曾任第一個富爾敦 委員會主席,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七日中文大學正式成立,根據的就 是該委員會的建議。因此由這位促成中大設校的核心人物來正式硏 究大學的基本問題和因而引起的法律問題自然適當,也是 大之幸。 這個校外委員會的其他成員計有大學及理工敎育資助委員會一 九六五至一九七三年的主席夏利士爵士 (Sir Michael H e r r i e s 和 匹 兹 堡大學社會學系榮勳敎授楊慶堃博士。英國海外高等敎育大學校際 委員會副主席麥斯威先生 (Mr. I. C. M . Maxwell) 担任秘書。一九七五 年十二月五日,委員會開始在香港調査硏究,一連數天聽取有關人 士的意見並討論各項問題。一九七六年二月九日,全體委員在倫敦 擧行會議,擬就報吿書,於一九七六年三月發表。 職權範圍 該校外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經大學監督明白規定,有權硏究工 作小組已發見但並未繼續探究的修章問題: 「依據香港中文大學在過去第一個十年內發展所得的經驗, 及敎育方針與大學組織工作小組最後一份報告,就香港中文大 學及其各成員書院之管理、財政及行政制度、條例及規章是否 需要修改問題,提出建議。」 委員會的報吿書對於敎育的理想有很詳盡的分析和淸楚的說 明,這份報告書長達一 〇 五頁,此處不擬詳述其內容;不過委員會 對工作小組「基本前提」的分析和結論則必須特别闡述。 敎師治校 委員會報吿書第二章稱讚工作小組「努力不懈檢討敎務」,並 聲稱「該工作小組曾提出下列二項主要建議,作爲中大未來發展的 原則: ( 一 ) 加强敎師治校;及 ( ) 整合學系。」而且 於「該工作小組 硏究所得,本委員會不擬贅述」,但在討論伊始,爲了廓淸論點起 見,對小組「所提出兩項建議的原則,先行表示贊成」。 關於敎師治校的問題,委員會認爲必須先行硏究各成員書院校 董會的地位和組織章程賦予他們的權力。報告書簡單地檢討了各成 員書院的組織章程中有關敎師治校的部分,然後作出結論︰ 「上述三間書院校董會的現行組織,似未能符合我們所支 持的敎師治校的原則。根據該三間書院組織章程的規定,校董 會有絕對責任管理院務,又有權推翻書院院務會和系務會的決 定。有人指稱各書院校董會的成員是具自我延續性的,如果這 點屬實,則情形就更爲嚴重了。在硏究過各書院 組織章程後, 本委員會發覺這樣的批評是有實據的。」 委員會首先硏究各成員書院組織章程內有關校董會組織的部 分,然後表示: 「我們認爲,三間成員書院校董會組織上的這個特點,似 應加以修改。各成員書院的傳統誠然須予保存,但我們相信繼 承傳統的責任將來定必落在 書院的敎學人員身上,因爲歷年 和學生經常接觸的正是他們。我們絕不忽視各成員書院的校董 會在保留當日各專上書院的獨特風格方面所作的努力,因爲這 種努力對中大的成立及初期發展,是不可缺少的重大貢獻。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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