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八三年第五期

新任校董會 胡百全博士獲選爲 校董會副主席,由本年 十月二日起生效,任期 兩年,至八五年十月十 九日止。 胡博士早年畢業於 香港聖約瑟書院,後負 笼英倫,於倫敦大學進 修法律,爲該校第一位 華人法律系哲學博士。 此外,胡博士更爲本港 第一位執業律師獲英國 頒授法律學哲學博士學位。 胡博士於本港法律界,備受敬重,於公共事務方面,亦 貢獻良多。胡博士曾任行政局非官守議員,以及立法局首席 非官守議員凡十年之久。此外,更曾任多個公共團體之主席 或成員,致力於法律、敎育、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等之發展。 胡博士服務社會,不遺餘力,成績昭著,五五年獲委爲太 平紳士,並先後於六三及七三年獲頒OBE及CBE勳銜。 胡博士爲本校七四年度榮譽法學博士,與本校關係,一向 甚爲密切,早於大學創辦期間,即親自爲大學草擬成立法案; 自臨時校董會成立(六三年)以來,更成爲本校校董,此後,又 不斷參與校董會多個委員會之工作。七二年起至是次出任大 學校董會副主席止,胡博士一直出任聯合書院校董會主席。 同時胡博士亦獲校董會委任爲校址籌劃與計劃委員會主 席及大學投標管理委員會 ,任期三年,由八三年十月二 十日至八六年十月十九日止。 胡博士出任大學校董會副主席,必對本校發展作出更大 之貢獻,使大學校務,不斷穩步前進,蒸蒸日上。 校長報告書 本年爲大學創校二十週年,《校長報吿書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 値此時出版,可謂意義深長。馬臨校長擬在《報吿書》中,對其 四年以來與大學同寅共同迎應各種挑戰所作的努力,提出簡要的報吿。 書》共分六章,分别爲(一)序言、(二)大學校董會及師生、(三)敎務之發展、 (四)制度之發展及設備、(五)學術交流與對外聯繫、(六)未來之展望。 馬臨校長在序言中表示:「前任校長李卓敏博士於一九七八年退休時,本 校成立已十五年。自一九六三年本校創辦至李氏離職期間,李氏曾三次發表報 告書,分三階段敍述本校創立及發展之槪況。此三篇報告書依次爲:(一)《香 港中文大學開辦的六年》(一九六三—六九);(二)《漸具規模的中文大學》 (一九七零—七四);(三)《新紀元的開始》(一九七五—七八)。……李校 長經十五年之辛勤工作,已有三項成就。此即:宣示大學之基本目標及發展方 向;使整個大學集中於宏闊而有良好設計之校園;並指引 進入新制度,以 配合未來之發展。」 當馬臨博士接任校長時,認爲其任務雖在某些方面可能甚感費力,但較之 創辦時期已屬單純。他指出:「當本人任期開始時,大學面對以下各項任務: 首須求新制度之穩定,並制定及推行各具體計劃。次須在醫科及商科等專業領 域方面從事擴充;此種領域當時雖已開始建立,仍須全力工作,以求堅實。其 次,又須繼續作大規模之樓宇建設,以容納此類活動。最後,亦須確實掌握大 學之崇高目標及理想,發展獨有之敎學及硏究計劃,並培養有助於大學實現其 目標理想 氣氛及傳統。本人雖深信大學在前三項工作方面 獲初步成功,然 最後一項工作則遭遇極大挑戰。此非由於人才或資源之不足,而實由於從事此 類工作,必須作種種探求及嘗試,而不能僅依賴已往 經驗。簡略言之 大學 在一九七八至八二之四年間,一面須致力於穩定已有之基礎,另一面又須致力 於探索新方向。」 回顧過去的四年,大學較爲重要的學務發展,除建立醫學院外,更開設兼 讀學士學位課程,以及提供博士學位課程。 《報告書》長達二百二十六頁,除正文外,尙有十六個附錄和廿二個統計 圖表,紀錄具體統計資料和其他細節, 讀者參考。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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